揭秘“蝗虫式”围标!“职业串标人”如聚众火拼

2024-06-03 11: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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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秘“蝗虫式”围标!“职业串标人”如聚众火拼你我身边有些金额动辄以亿计算的房建、道路等项目,正是围标团伙角逐的猎物。有的串标人花费200万元运作“围标”,获利1400万元,回报超过600%。在部分地区,一些团伙通过串联的方式排挤合法守信的企业,饿死同行,不与之同流合污的公司很难中标

  “他们像蝗虫一样串联起80多家公司‘围标’,中标后把项目卖了1400万元,回报超过6倍。”办案人员的桌上堆放着数沓厚厚的案情材料,勾勒出一个隐秘的围标江湖。

  自去年以来,全国多地警方出手打击串通投标犯罪,成效明显。有的地市半年间便侦破案件100余起,项目标的金额超过66亿元。

  动辄以亿计算的房建、道路等项目,正是围标团伙角逐的猎物。农民工欠薪、“豆腐渣”工程等一系列问题,也可能与“围标”有关。金钱之上,还滋生了一批职业串标人,他们堪比这个领域的“职业杀手”,制造了一个个让人瞠目结舌的故事,正如业内俗语所言“围标累死自己、饿死同行、坑死百姓”。

  “围标”通常是团伙作案,如聚众火拼,动静大的一方能组织近百家企业“垄断”项目投标,小的也能拉来十余家企业撑撑场面。他们分工明确,比如有专人代缴投标保证金、为投标制作标书、为他人到场投标等。

  2016年,彭*平盯上了中部某县一条省道改建工程,其中一个标段的工程预算为4900余万元。为把这块蛋糕收入囊中,他找到围标界颇有名气的邹*帮忙“围标”,并承诺支付高额酬金。

  邹*的主要工作是尽可能多地笼络符合招标条件的企业加入自己的团伙,从而排挤竞争对手。“现场来开标的企业有40多家,还有一部分企业没到场但收取了邹*等人的好处费后放弃投标。”

  办案人员介绍,能来现场的公司可分得好处费约5万元,不来参与投标的公司也可以分到3万元。经过运作,彭*平等人成功中标。然而,他并没有完全兑现向邹*等人许诺的酬金,由此遭到举报,并在当地打击串通投标违法犯罪的行动中落网。

  在全国各地警方破获的众多串通投标案中,像这样成群结队“蝗虫式”围标的不在少数。“这些团伙长年盘踞在一地,掌控了诸多有资质企业的资源,与众多工程建设领域的公司结成了盘根错节的关系,只要有利可图,就群起攻之。”办案人员邓*华介绍。

  有江湖,自然有派系。一些地区常常聚集着数个“围标”团伙,他们各占其地,各有势力范围,凭借强大的资金实力、组织有资质的公司等能力,对当地公开招标的项目进行围猎。

  主要的团伙间由于深知对方实力,一般不会产生正面冲突。彼此行事又各有特色,例如有的团伙手段暴力,常常对竞争对手施以威胁、恐吓;有的团伙则精于算计,手段隐蔽,显得较为“文明”。

  这些团伙成员被警方称为“职业串标人”。他们是近年来新出现的违法群体,自身不经营公司、不具备投标方资格,却能在幕后操控其他企业,往往通过挂靠或借用资质的方式参与招投标,以第三方的身份成为投标者相互串通的纽带。

  他们犹如这个隐秘江湖的职业杀手,过人之处在于,能第一时间嗅到猎物的气味,并迅速组织围猎。2016年7月23日,中部某地一返迁安置房工程在网上公布招标,工程标的金额高达2.5亿元。

  得此消息,以钟*亮、刘*勇等人为首的团伙闻讯而动,立即着手联系多家符合条件的公司报名投标。其中,钟*亮联络控制了10家公司,刘*勇联络控制了19家公司,朱*权联络控制了12家公司,共有41家建筑企业参与此次围串标。

  他们向每家公司支付了2万元至8万元不等的“委托费”,要求这些公司派人参加投标,中标后再将工程交还自己处理。

  旁观者难免心生困惑,是多大的利益在驱动着这一切?根据业内“行情”,团伙“围标”成功后会将中标项目按标的额的4%至15%的价格卖出J9九游会官方网站,有的串标人花费200万元运作“围标”,获利1400万元,回报超过600%。

  在部分地区,招投标市场甚至形成了一种垄断。一些团伙通过串联的方式排挤合法守信的企业,饿死同行,不与之同流合污的公司很难中标。

  对于招投标行业来说,关系户是一个永远难以杜绝的存在,一般只要有关系户出现,投标人花费了大量心血、时间和金钱准备的投标只能以出局收场,损失那是相当的惨重,能否成为关系户,要看投标人是否会找关系、拉关系,但是是否能根据一些蛛丝马迹提前判断出某场招标是否存在关系户呢?

  一般而言,即使存在关系户,招标方也会尽量避免被人察觉,但是蛛丝马迹总是避免不了的,“围标陪标暗操作,评审打分拿红包”等四类招投标暗箱操作是最常见的“操作”手段,这其中的猫腻套路,可能从事投标十几年的老手都不一定完全掌握,下面给大家详细说道说道一些常见套路和案例:

  第一,信息公开有讲究,如何发布有猫腻。对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的信息应当公开,但招标方可以选择在何时公开、在何种媒介平台上公开,可以人为控制,比如可以选择在周末、节假日的前一天公开招标信息,只挂在部门网站的不起眼的位置,如果不是特别留意,可能等到发现这个信息的时候,报名已经截止了,已经来不及进行投标了。只有那些提前得到通知的投标方,才能有充分时间进行准备。

  退一步而言,即使一些潜在的竞争者第一时间看到了招标信息,在他们带着材料前去报名时,可能会被告知某些资质要求必须提供原件,比如公司证照、施工资质级别等,都必须要原件,不要复印件,这些要求也可以让一些潜在竞争者知难而退。

  第二,准入要求“量身定做”,没有关系难入围。招标内容中会设定一些要求,比如投标方公司资质等级、多个同类项目的经验等,这些要求都是和项目有关的,很难从字里行间看出来问题,但实际上基本等同于为特定的关系公司“量身定做”,限定条件,让其他公司无法入围。

  如果符合这些条件的潜在投标方仍然很多,那么可以把原本同一个项目中本该分开进行招标的部分联合招投标,比如某一个工程,往常一般分成勘探、设计、施工等多个部分,分开进行公开招投标,但为了故意让某一个企业中标,故意把这些部分进行合并一起再招标,这就的话,原来勘查资质符合的,可能施工资质不合格了,施工资质合格的,可能设计资质不符合,这样就筛选掉了很多竞争者,只有极个别公司才符合联合招标的要求。

  第三,围标陪标暗操作,评审打分拿红包。为了能中标,在已经找了地方领导打招呼,并且和当地建委等相关部门关系疏通的情况下,再带着几家公司去围标过,结果是顺利中标。而这些公司的负责人都是关系比较好的,等到中标结果出来的时候,无论是自己中标了,还是其他公司任何一家公司中标,结果这个工程都是囊中之物。当然,人家公司是来帮忙的,那么参与招投标所有的费用,比如购买标书、差旅食宿等,全都是围标公司承担的。除了这些,还要多少给些钱意思意思。

  此前,评审会成员打高分拿红包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像安徽合肥有7名受合肥市招投标中心聘请的专家评委曾因为收钱被判刑了。这7人都是合肥市招投标中心专家库专家评委,有的是大学退休教授,有的是企业工程师。他们在担任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期间,私下收了几万元,给一家电梯公司打高分,使该公司中标。

  第四,揽到碗里都是菜,中标以后再变卦。这类操作手法有风险,存在不确定性因素,比如皖北一个县城商业地块的招投标拍卖,一个房地产公司先花了很高的价钱获得中标,其他参与的同行认为利润空间太低连基本保本都很难,但该公司疏通关系,把招标合同中约定的6层楼改为20多层,这样可销售房屋面积增加了好几万平方米,赚得盆满钵满。改规划是很难的,不是某一个领导可以拍板说了算,即使他有这个权力作出决定,一般也不敢单独决策,而是经过县委会讨论集体决策研究,即使将来万一出了问题,这样也不会追究个人的责任。而且,当时赶上2008年金融危机,地方政府忙着救市扶持企业,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外界也难以察觉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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